關于開展生物制造中試能力建設平臺培育工作的通知
閩工信聯函消費〔2025〕293號
各設區市工信局、發改委,平潭綜合實驗區經發局,有關高校、科研院所: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開展生物制造中試能力建設平臺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廳聯消費函〔2025〕234號)要求,請你們組織轄區內企事業單位積極開展生物制造中試能力建設平臺培育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育領域
立足生物制造產業化現狀和技術發展需求,聚焦生物制造各領域中試環節的短板和痛點,根據技術工藝裝備特點,培育食品及添加劑、生物制藥、化妝品、化工、能源、酶制劑等重點產品領域的中試平臺,有效帶動產業鏈上下游協同創新發展;針對生物制造原料迭代演化趨勢,重點培育木質纖維素、一碳化合物(如一氧化碳、甲醇等)等生物制造新原料開發利用領域中試平臺,建成多元化原料的特色平臺;根據當前生物制造最新前沿研究成果和產業化需求,針對差異化技術路徑,培育植物底盤細胞(生產介質為遺傳修飾的植物細胞,如煙草、水稻、紅豆杉細胞等)中試平臺,補齊新興領域中試短板。各類平臺具體培育要求,詳見《生物制造中試能力建設平臺培育指南(2025版)》(附件1)。
二、工作程序
符合《生物制造中試能力建設平臺培育指南(2025版)》有關要求,已建成且正常運營的中試平臺,可按程序向所在地設區市(含平潭綜合實驗區,下同)工信部門提出申請。
(一)申請主體
1.在省內正常生產經營的企業事業單位;
2.有較強的行業代表性和影響力;
3.有較完善的生物制造產品研發、生產和平臺管理體系,各項管理制度健全,近年來無重大安全和環境污染事故;
4.有已建成且正常運營的中試平臺,基礎軟硬件、人才隊伍等配置較完善,有穩定的創新投入和平臺建設資金保障,服務能力處于細分領域領先水平。
(二)提出申請
符合條件的申請主體可向所在地設區市工信部門提出申請,填寫《生物制造中試能力建設平臺申請表》(附件2),并附相關佐證材料。每個平臺可根據自身條件和服務能力明確1個或多個主要服務領域。
(三)材料推薦
各地工信部門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進行核實,提出書面推薦意見,連同上報文件、申請表等紙質材料,于2025年6月30日前,寄送至省工信廳消費品處,電子版材料同步發送至郵箱qihaonan@gxt.fujian.gov.cn。省工信廳將會同省發改委對各設區市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擇優推薦。
(四)名單確定
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專家對各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評價,確定生物制造中試能力建設平臺名單(以下簡稱名單),面向社會公示后予以正式發布,并納入制造業中試平臺梯次培育體系。
(五)動態管理
工業和信息化部對名單進行動態管理,對列入名單的平臺每3年開展1次復核,未通過復核的平臺將從名單中撤除。列入名單的平臺要加強菌種管理,發生菌種泄露事故并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將從名單中撤除。
聯系人:省工信廳消費品處 齊昊楠 0591-87554709
省發改委高技術處 江 倩 0591-87063717
附件:1.生物制造中試能力建設平臺培育指南(2025版)
2.生物制造中試能力建設平臺申請表
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6月20日














